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凶嫌王景玉。 圖,本報資料照

分享 台北內湖3歲劉姓女童「小燈泡」3月28日隨母親外出、騎著滑步車要到捷運站接返家的弟弟、妹妹,卻遭男子王景玉從後方偷襲,砍23刀,殺童案再度震驚社會。王自稱殺童是為了解決傳宗接代的困擾,士林地檢署請榮總鑑定王精神狀況,他犯案時正常,還計畫自首以期減刑;檢方依殺人罪起訴,求處極刑。士林地檢署前天下午4點起訴,在下午起訴前,曾就求刑部分想詢問劉母意見,但劉母昨天未出庭,委由告訴代理人代理;在之前出庭時,她也未表示看法。告訴代理人表示,因不了解思覺失調症內容為何,檢方沒詳細說明,自然無法表達意見。「小燈泡」母親24日晚上在「娃娃魚的自言自語」發文表示:「對於案情,我們能說的,都在案發後一兩天,已向檢警表達。至此之後,即便我們希望得到更多案情與資訊,但是檢方一再強調偵查不公開的理由,我們對案情真的沒有機會更進一步的瞭解,也因此,除了悲憤、恐懼以外,我們無法再表示更多的意見。然而,5月23日下午,我們委由委任律師出庭,近3點結束開庭,律師當庭詢問是否有預計起訴的時間,檢察官告知還不明確,未料,約莫一個小時後,網路媒體就大片幅刊登『偵察終結,予以起訴』以及相關內容。電腦螢幕上,媒體的文字...『檢警偕同法醫複驗遺體,.....奪走女童生命,手段兇殘。』清楚的描述著小燈泡是怎麼致死的,看得我心好痛,再再地挑起了心理師協助著我努力試圖遺忘的現場畫面。媒體如此詳細的報導,難道是想擊潰家屬或者引起模仿效應嗎?」士檢表示,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,前天下午4點公告起訴王景玉殺人罪,並對社會說明偵查結果;同時間公告的還有另一件簡姓男子的竊盜罪。檢方調查王的病歷,發現他除2010、2014年曾到三軍總醫院、台北市醫松德院區由精神科醫師急診、會診過外,無任何精神科就診紀錄。榮總鑑定,王在犯案時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狀況。檢查官認為王未受疾症影響卻下手凶殘,認為他達永久與世隔離程度,基於國人對法律應實現社會公義、人性普世價值的期待與認知,求處王景玉死刑。王25日上午將移審士林地方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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