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上月9日即在行政院前表達基層消防員的心聲,抗議捕蜂捉蛇並非消防員權責,痛批農委會草菅人命、行政院坐視不理。(資料照,記者劉信德攝)

2016-10-1814:53

〔記者陳薏云/新北報導〕台北市消防局日前擬將捕蜂業務全權移回動保處負責,不料動保處以「蜜蜂是昆蟲不是動物」為由拒絕,後更以消防車輛有道路優先權為由,推托責任,讓消防基層累積諸多不滿,內政部消防署也在臉書列出5大點,認為爬蟲類及昆蟲類皆屬「野生動物保育法」,應由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處理,並表示已與農委會協調處理動物相關案件機制。

台北市政府動保處以「蜜蜂非動物」及「救人責任」等理由拒絕捕蜂捉蛇勤務,消防署特別發文詳列,爬蟲類及昆蟲類皆屬「野生動物保育法」第3條規定範疇,因此蜜蜂就是「動物」,而野生動物保育法主管機關在中央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。再者,法條內也規定,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情況緊急外,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處理。因此法制規定內的權責、處理機制,都清楚規定由農委會處理民眾通報動物相關案件。

由於消防隊應24小時輪值,且遍布各行政區,基於行政協助的立場會配過濾器 水世界合幫忙,但卻公親變事主,成為主力處理的單位,消防署表示「這些非本業的勤務已經嚴重排擠我們的原勤務運作,更何況,消防人員對於處理、獵捕或宰殺危險動物的能力亦有所不足,無法安全有效的協助執行。」

另提及,關於動物救援等為民服務等勤務,行政院早在103年8月25日研商動物保護議題會議中,就已決議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議修法或建立濾水器過濾器 光頭水規範。卻有多數縣市仍由消防單位處理,消防署也於13日協調會議中,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年內,建立24小時受理及處理動物相關案件機制,以儘速回歸專業。希望藉由中央部會的力量,讓消防弟兄卸下「公親變事主」的捕蜂捉蛇勤務重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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