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險業首張10年期保單問世。保險局本月核准美商安達產物推出「不動產開發商責任保險」,即所謂建商責任險,主要承保建物完工、交屋之後若有任何疏漏造成買家的損失,將有保單承保建商的理賠責任。

安達產物總經理曾增成表示,近年看到一些大樓因設計或營造疏失而倒塌,建商可能沒有能力理賠或重建,因此決定自海外引進全新的不動產開發商責任保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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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現在國內有建築師、營造技師等責任險,但有時工程疏失很難馬上究責單一環節,即由建商負起整合性責任,而這張保單最長承保10年,若有需要可以再議約延長承保年限。

由於目前產險業只能經營3年期以下保單,多半是一年一約的商業險,這張建商責任險是國內首張最長可達10年的產險保單,保險局表示,這張算是「創新商品」,當初主要是看到政府未來可能要推動更多合宜住宅、青年住宅,委由建商進行開發,應有保單來協助降低理賠風險,也給購屋者更多保障。

保險局也表示,雖然目前並沒有全面開放產險業者承作長年期保單,業者若看到市場有需要,三年期以上保單可以個別申請核准,希望市場更多創新的保單出現。

一般建物都能維持30~50年以上不等,過去如台北東興大樓、台南維冠大樓倒塌時,都已超過10年以上,曾增成指出,主要是國外再保公司最長只願意承保11年,因此保單期間無法超過再保期間,只能先推出10年期的保單,但若建商認為有必要延長保障期間,可再議約。

安達產物表示,國外投保這種建商責任險的比率非常高,因為建商可能將工程分包出去,另外工程過程中涉及建築師的設計、承保商的施工、水電管路及機電等架設,最後責任都是建商統包,一般理賠原因包括營建合約執行不當、工程遲延、基地不穩坍塌、工程建築數據運算或解讀錯誤、建築材料選擇不當等。

曾增成表示,如承包商誤用海砂或具幅射的建材,建商在不知情下可能必須對買屋者負賠償責任,這些未來都有保單可以承保,但若是建商故意使用不當建材或偷工減料的犯罪行為,則是除外不保事項。

(工商過濾器 光頭水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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